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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》出炉

 建设具有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。 
  日前,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,《马鞍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已获市政府正式批复。 
  根据《规划》,我市将综合采用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实现“小雨不积水、大雨不内涝、水体不黑臭、热岛有缓解”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,到2030年,城市建成区80%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。 
  构建“一廊四带八核多点”区域海绵格局 
 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会“呼吸”、有“弹性”,在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、净水,需要时将蓄存的水“释放”并加以利用,减少城市遇到暴雨时出现“看海”的尴尬。 
 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花山区、雨山区,面积约353平方公里,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。其中,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不低于75%,控制降雨径流深为23.3毫米,河道生态岸线恢复比例目标为40%。同时,到2020年底前,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率应达到100%,彻底杜绝黑臭水体的出现;到2030年底,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。 
  值得一提的是,《规划》通过对规划区内生态基底的调查,识别出海绵空间敏感区,构建了“一廊四带八核多点”的区域海绵格局。 
  其中,“一廊”即长江滨江海绵生态廊道,“四带”即秀山湖—秀山—笔架山海绵生态带、雨山河—雨山湖—南湖—东湖—永丰河海绵生态带、慈湖河海绵生态带、采石河海绵生态带;“八核”即雨山湖、秀山湖、采石矶片区、濮塘片区等8个区域生态涵养区;“多点”即金字塘公园、北湖公园、雨山公园、佳山公园、花果山公园等23个城市生态节点。 
  划分14个海绵管控分区 
  《规划》还从水安全、水环境、水生态等多方面,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系统规划。其中包括规划18条雨水行泄通道、对中心城区15处内涝点展开综合整治、规划建设北湖公园、南湖公园、雨山湖公园、雨山公园等18处海绵公园,规划建设雨山河湿地、东湖湿地、黄家塘湿地、滨江湿地9处大型雨水湿地等。 
  《规划》结合我市现状本底条件及建设情况,结合排水分区和控规单元划分,将规划区划定为生态涵养、老城改造、新区建设、产业控制四类,其中生态涵养类171平方公里,老城改造类47平方公里,新区建设类77平方公里,工业控制类58平方公里,并详细划分为雨山湖片区、滨江片区等14个海绵管控分区,同时分别提出管控指引。 
 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《规划》还排定了近期居住小区与公共建筑类、公园绿地类、水系整治类、内涝点整治、排水管网系统建设等八大类建设示范工程,总投资约37.46亿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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